分公司注冊流程
一、名稱核定:
1、開辦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2、總公司的執照執照,總公司公章
3 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
4、聯系電話;
5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授權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6、主要經營范圍;
二、工商登記注冊:
1 申請報告:公司董事長或分公司負責人簽署的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公章);
2、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 公司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4、 公司章程及設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會決議(全體董事簽名)或股東會決議;
5、場地使用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有的工商局要現場踏勘);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期限必須一年以上(附產權證復印件);
6、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8、 登記機關所發的全套登記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 憑《營業執照》公章、法人章、財務章,股東身份證原件(支付結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兩人的聯系方式, 提供對賬地址,開設銀行帳戶。
四、 社保賬戶等。